一、培养目标
义务教育阶段,文化课学习与音乐教育并重,培养具有音乐艺术专长和特长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。
二、招生名额
(一)音乐专业班学生:七年级4个班140名。鼓浪屿校区开设2个班,五通校区开设2个班。
(二)义务教育音乐班学生:七年级1个班50名。五通校区设班。
备注:义务教育普通班的招生,按厦门市教育局相关划片文件精神执行。
三、招生对象
(一)音乐专业学生面向厦门市适龄学生及其他地区招生,含港澳台地区和外籍学生,户籍不限。招生类别及专业:
(二)义务教育音乐班学生:
招收50名,以思明湖里片区为主招生。外地户籍提供三证(暂住证、劳动合同、医保社保)的原件和复印件。招收器乐、演唱、舞蹈等专业,具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和技能。自选一首练习曲,一首演唱、演奏作品或音乐才艺展示。
四、报考条件
热爱音乐艺术,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(手、牙、唇必须符合音乐学习要求),对某一专业有一定基础,方法基本正确,听音、节奏感、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。
五、报名与考试
(一)网络报名时间
3月27日—4月12日
(二)报名方式
考生可登录校园网(http://www.xmyyxx.com)招生考试页面进行网络报名,同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于4月12日前寄到五通校区教导科,(信封上请注明“招生报名”字样)。4月19日—20日考生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准考证。
(三)报名材料
1、出具考生学籍号、素质报告册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(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)
2、考生本人户口复印件(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),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三证(暂住证、劳动合同、医保社保)的原件和复印件。
3、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(背面写上姓名、拟报考年级)
4、经就读学校审核盖章的小六上学期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成绩(填写在报名表上)
5、声乐考生报名时请出具医院喉镜检查证明材料。
(四)考试地点
五通校区
备注:考试现场提供钢琴、扬琴、古筝、马林巴、小军鼓,其它乐器需自备。
(五)考试办法
1、考试时间:
(1)专业素质测试:
音乐专业班:
4月21日下午2:00—5:30
4月22日上午8:00—10:00
义务教育音乐班:
4月22日上午8:00—10:00
(2)综合素质测试:
4月22日上午10:00—12:00
2、考试内容和要求:
(1)专业素质测试:音乐素质和演奏、演唱水平测试。(参见附录一:音乐素质和演奏、演唱测试内容)
(2)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本学段基本素质。
六、录取
按音乐专业测试*70%+综合素质测试*30%计算考生得分。新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,报市教育局审批后,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,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招办备案。考生未达到测试合格线不予录取。如考生达不到入学测试要求,我校不招满上报招生名额。
七、说明
(一)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(二)义务教育阶段使用厦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教材,完成义务教育文化基础教育。
(三)根据厦教服〔2004〕185号文件规定,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专业学习费每生每学期800元,专业提高班每生每学期1200元,其他执行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。
(四)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。
附录一 七年级专业素质测试内容
编辑|小零老师
标签|招生动态
资料来源|厦门市音乐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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